省气象局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本网站讯 5月7日,省气象局下发2008年普法工作要点,要求全省气象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为促进气象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气象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和继续深化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气象局强调,一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二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依法管理的实践中,全面提高气象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三要将国务院412号令、省政府179号令、187号令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8号令)等8部部门规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气象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四要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从事气象科技服务和财务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涉外气象活动、防雷等气象法制宣传活动,使气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力争全社会了解、遵守气象法律法规,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六要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载体,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切实组织好科技活动月、安全生产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气象部门“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求取得更大的宣传效果。